合肥市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项目申报补助

2021年05月17日 10:55 发布人: wotaochina 27


申报条件

1.在合肥市范围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并实际运营,在新型显示器件、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产业领域实施的产业化和研发平 台建设项目。

.2.项目的相关审批(包括核准/备案、土地、规划、环评、能 评、自有资金等条件)符合项目实施要求,并已开工建设,原则 上要求项目在2020年1月1日以后备案实施,且截至2021年4 月30日建设进度不超过70%

3.项目未获得省级研发、产业化、固定资产补助等政策资金 支持(含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资金)。

4.项目建设期间内,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无失 信行为信息(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社会 法人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 办〔2016〕47号)规定)。

 

申报补助:

1.集成电路产业集群、新型显示器件产业集群、人工智能产 业集群预算为省下拨资金,资金安排根据评审结果依次分配(最 后1名获得资金可能低于10%比例)。

2.资金以“事后奖补”的方式对项目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为项 目购置用于研发和生产设备(含工具软件等)金额的10%,单个 企业最高支持不超过400万元。

 


入驻日期:
2019-11-11
资质认证:
已通过资质认证
店铺星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