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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合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企业申报条件

2020年12月04日 11:33 发布人: wotaoah 722

第一批合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企业申报条件 :
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管理等要素,依法举办或参与举办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在实训基地、学科专业、教学课程建设和技术研发等方面稳定开展校企合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产教融合问答:187 5515 0022
(一)企业至少与 2 所以上高等院校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并且校企共订人才培养目标,共建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创实验实训中心和校外实践基地,共推人才培养过程, 共评人才培养质量。
(二)独立举办或作为主要举办者参与举办高等教育、职业教育 1 所以上。
(三)通过企业大学等形式,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服务。
(四)参与组建行业性或区域性产教融合联盟(职业集团)1 个以上。
(五)校企合作、校地合作建设产教融合联盟或开展合协议,累计已开展合作培养、培训学员 600 人以上。
(六)承担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任务;或与培训机构共同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
(七)近 3 年接收高等学校或职业院校学生开展每年 3个月以上实习实训累计达 60 人以上。
(八)承担实施 1+X 证书(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任务。
(九)与有关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开展有实质内容、具 体项目的校企合作,开展订单班 3 年以上,有 1 届以上的毕业生。
(十)以校企合作等方式共建产教融合实验实训基地, 或者捐赠学校教学设施设备,近 3 年内累计投入 100 万元以上。
(十一)拥有课程教材或教学辅助产品的知识产权证明(著作权、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不含实用新型专利) 3件及以上。
(十二)拥有与合作院校共享的知识产权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 1 件及以上。

入驻日期:
2020-02-14
资质认证:
未认证
店铺星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