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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补助

2020年11月27日 10:34 发布人: wotaochina 1846

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领域:

(一)高新技术领域: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以及科研仪器设备等研发和应用,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农业农村领域:支持农业新品种选育、农业技术创新和示范推广应用,引领支撑农业绿色发展、转型发展、可持续发展。

(三)社会发展领域:支持人口健康、资源环境、生物医药、防灾减灾、城市发展、公共安全等社会民生领域技术研发,支持开展技术创新和示范推广应用,提升科技惠民能力和水平。

(四)对外合作领域:支持与境外以及长三角地区等单位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开展科技援藏援疆援青工作,提升我省科技创新开放度。

(五)科技扶贫领域:面向大别山等贫困革命老区、皖北地区和省级以上贫困县,通过产学研合作方式开展技术成果示范推广应用,支持当地特色产业发展。

 

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择优支持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优先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合作承担实施项目。

 

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信用记录良好。项目主持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或为项目实施而正式聘用的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的时间投入研究工作,科研信用记录良好,截至申报时没有主持在研省级(含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不包括自然科学基金和后补助、绩效奖励类项目)。项目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合作申报的,牵头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明晰各方责任、承担的工作任务及项目资金额度,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及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同一项目已获取省财政资金资助或已通过其它渠道申请财政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申报补助:

1、根据专家评审(论证)意见和项目查重、信用记录比对等情况,省科技厅相关处室研究提出年度项目立项和资金安排建议,经厅务会议审议并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提交厅党组会议审定后下达立项计划。

2、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实行无偿资助、分档支持的方式,省分别给予每个项目最高200万元的资助,具体分档支持额度在申报通知中明确。其中由企业承担的项目,承担单位投入应不低于项目资金总投入的60%。

3、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省财政资助少于申请单位申请额度时,差额部分由申请单位自筹解决;若申请单位不能或不愿补足差额,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入驻日期:
2019-11-11
资质认证:
未认证
店铺星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