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留学人员扶持计划”的扶持对象,主要从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创新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项目和创业企业中产生。留学人员回到国内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近三年内未获该项资助的。
申报“留学人员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年以上境外学习或科研工作经历,在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机构有正式教学、科研或工作职位;
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具有成为我省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申报项目属于国内或省内该领域领先水平或填补省内空白,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申报项目直接服务于全省主导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其中“留学人员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启动类项目主要资助近3年内来皖启动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研究的留学人员。
申报“留学人员来皖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般要由留学人员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留学人员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及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企业总投资或总注册资本的25%以上;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市场应用前景;
熟悉相关领域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
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企业注册资本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申报材料:
1月22日前,将下述申报材料报送至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不再受理。所有材料均需扫描成电子文档,由各市、各单位收集汇总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1.推荐申报情况报告,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申请表(请自行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需提供一份纸质版);
3.汇总表(请自行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