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巢湖市促进产业发展政策规定,主要是巢湖市107条奖励补助政策内容,今天主要对102条巢湖市民营戏曲院团申报奖励说明。对于符合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事后奖补: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成功后兑现扶持资金。对于巢湖市企业奖励补助扶持力度还是很大的。具体巢湖市民营戏曲院团申报奖励补助及条件要求如下:
下面主要介绍巢湖市民营戏曲院团申报奖励分为:
首先对年度内在巢湖市域专场演出并经文旅主管部门备案,达到80场次以上的(含),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的扶持政策。
另一方面对经巢湖市组织推荐参加国家、省、合肥市宣传、文旅部门组织的各类民营院团展演(调演)活动获得表演创作一等奖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表演创作二等奖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表演创作三等奖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0.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最后一方面是对在国家、省、合肥市宣传、文旅部门组织的民营院团的各团、各剧目评比中,获得命名表彰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注意重点说下对在国家、省、合肥市宣传、文旅部门组织的民营院团的演员评比中,获得命名表彰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
想要成功享受以上补助政策,巢湖市企业必须符合申报条件为鼓励民营院团注重人才培养、提升专业素质。对每年现 范演出达100场的民营院团,给予专业人才相应的补助。巢湖市民营戏剧院团奖励补助政策咨询:18755150022(微信同步)对专业知识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