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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引才项目申报条件

2020年08月10日 10:18 发布人: wotaochina 1294

一、申报对象

 经我市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由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的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

 

二、申报条件

 经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推荐,当年成功输送给本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3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的各类人员(审核签订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起止时间始自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以社保实际缴费时间的先后核定、同一个人在一个社保缴费年度内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求职推荐表;

(二)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或承建机构)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服务合同(协议);

(三)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

(四)本地用人单位出具的员工入职证明、服务费用银行转账等佐证资料。

 

四、申报程序

 

(一)各中心申报

  各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于9月15日前将引才奖补申请报告、《合肥市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引才奖补统计表》(附件1)、《合肥市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引才奖补申请表》(附件2)及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

(二)县区初审

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初核后,于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市人社局;

(三)市人社部门审核

市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500元/人给予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引才奖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此次引才奖补申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清晰,杜绝弄虚作假、重复申报行为。如发现上述行为,一律取消涉及人员奖补资格,并在年度运行考评中予以扣分处理。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要认真做好辖区各中心申报材料初审工作,如存在申报材料不属实情况,及时向市人社部门反馈,共同做好此次申报奖补工作。


入驻日期:
2019-11-11
资质认证:
未认证
店铺星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