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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龙头企业(平台)项目申报企业

2020年05月27日 09:49 发布人: wotaochina 1383

龙头企业(平台)申报条件:

1.企业(平台)需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智能交互技术,与现代生产制造、商务金融、文娱消费、教育健康和流通出行等深度融合,具有在线、智能、交互等特征;

2.企业(平台)在安徽省内工商注册登记,2019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或者2019年度由平台促成交易总额在10亿元以上),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

3.企业获得1项以上与主导产品(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

4.企业拥有自主品牌且具备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制(修)订1项以上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三年企业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

2.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推荐时未被移除的;

3.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申报程序:

企业采取自愿原则,按照申报条件如实填报《安徽省线上经济龙头企业(平台)信息表》、《安徽省线上经济龙头企业(平台)案例》,各单位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上报)。

龙头企业(平台)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0年6月1日前。


入驻日期:
2019-11-11
资质认证:
未认证
店铺星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