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搜

安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条件

2021年01月25日 11:13 发布人: wotaochina 1212

安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

2.报告年度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

3.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市场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4.企业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品牌,并具有核心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安徽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5.企业技术中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6.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7.企业申请认定前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8.企业技术中心建立和运行两年以上。

9.企业近两年内每年的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20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考核评估:

每两年组织对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进行一次评价。非评价年度,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需要报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安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程序:

1.数据采集。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应于规定期限前将评价材料报属地经信委。评价材料包括《安庆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安庆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等。

2.数据初审。各县(市、区)经信委对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评价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及推荐意见,报安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评价材料一式1份)。

3.数据核查、计算与分析。安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或委托符合条件的中介评估机构对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评价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并按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计算、分析,得出评价结果,形成评价报告。核查方式包括函询、召开核查会和实地核查等。

4.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1)评价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

(2)评价得分65分至90分(不含90分)之间为合格。

(3)评价得分60分至65分(不含65分)之间为基本合格。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价为不合格。

1、评价得分低于60分;

2、连续两次评价为基本合格;

3、逾期一个月不上报评价材料的企业技术中心;

4、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三项指标中任何一项低于最低标准。

 


入驻日期:
2019-11-11
资质认证:
未认证
店铺星级: